新资讯:“带押过户”促农信机构提升房贷客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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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飞

今年3月份,自然资源部联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后,多地农信机构开始办理“带押过户”业务。

“带押过户”是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带押获取的金融贷款,优先用于偿还卖家剩余房贷,具有“省钱、省时、安全”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新金融服务体验。

由于开办房贷业务较晚、知名度不高以及可用于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总体偏少等原因,农信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不如国有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优质。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一般会选择与中介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的银行办理房贷。目前,只有少部分农信机构与头部中介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数情况下,客户在其他银行无法获得贷款或缺少个别证明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在农信机构申请房贷。有些对我国金融体系不够了解的客户甚至不知道农信机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带押过户”开办后,对银行来说,相当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小范围内的再“洗牌”。无论卖方在购房时使用哪家银行办理贷款,在“带押过户”时,农信机构均可进行营销,争取优质客户在农信机构办理住房按揭贷款。

在具体实施营销时,农信机构应与服务区域内的中介机构保持密切合作,甚至可以派专员到中介机构现场办公、现场审贷。

由于房产的买主最担心卖主在办理贷款时反悔,因此农信机构应向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承诺审批、放贷时限。

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方面,农信机构应与其他银行保持一致,不让优质客户因价格原因选择其他银行。

对于征信较差以及曾有过多次不良贷款记录的客户在办理“带押过户”时,农信机构应坚决摒弃。住房按揭贷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额度大,再加上农信机构可用于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本身就不多,不能为营销贷款而随意降低客户标准。

此外,农信机构还应借助各种渠道宣传自己的房贷业务,让已在农信机构办理过其他贷款的存量客户,知道农信机构也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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