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聚焦:芯瑞达: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其经验和能力

可以胜任所聘的岗位要求,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光照先生、王鹏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唐先胜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吕国强                   黄荷暑                     刘志迎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有关事项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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